摘要:本公告受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5,截止日期:2018-11-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扬州仪征市2017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扬州-仪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仪征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仪征市2017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仪征市2017年度工业用地更新调查项目
编 号:JSXY-201803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以仪征市的现状工矿仓储用地作为对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发〔2016〕181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工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更新,为实现“土地有限、发展无限”的目标奠定基础。
2、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服务期限:2018年 12 月至2019年12月。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磋商文件发出时间:2018年11 月 14 日-2018年 11 月 19 日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18年 11 月 19 日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同时缴纳资料费300元。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 11 月 30 日 上午 8 :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杜庄饭店巷内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璐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杜庄饭店巷内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仪征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徐晓莉
联系电话: 13705256588
地址:仪征市万年北路220号
(二)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璐
联系电话:0514-83412539
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圆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城东分理处
帐 号:32001747052059411248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 11月 29 日 下午 17:0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送达代理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