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项目(SG-3-A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521,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1521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1521003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项目(SG-3-A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11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项目(SG-3-A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区发改批【2015】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复【201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中扬镇245省道,终点位于成子湖挡浪堤。由于工程需要,补充招标部分特殊路基处理工程。本项目为特殊路基处理分项工程招标,非独立项目。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SG-3标段中标单位。发包人委托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管理、验收、计量等一切事宜,本项目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向发包人负总责。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即SG-3-A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图k8+945~k10+574.401范围内的特殊路基处理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本次招标内容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工期 工期:3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结算价款的2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80%,工程交工验收满二年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3年5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 级(含A 级暂定)及以上;且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须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具体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在“诚信宿迁”首页“宿迁市信用机构备案管理专栏”中查询),报告分值不得低于65 分,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013年5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5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利民大厦 地 址:宿迁市康庭茗苑32-402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张爱波 联系人: 吴浍青 电 话:0527-80909826 电 话: 0527-84508185 8.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具体报名程序为:(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斤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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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项目(SG-3-A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区发改批【2015】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复【201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中扬镇245省道,终点位于成子湖挡浪堤。由于工程需要,补充招标部分特殊路基处理工程。本项目为特殊路基处理分项工程招标,非独立项目。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SG-3标段中标单位。发包人委托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管理、验收、计量等一切事宜,本项目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向发包人负总责。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即SG-3-A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宿城区成子湖大道(洪泽湖环线)工程施工图k8+945~k10+574.401范围内的特殊路基处理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本次招标内容总投资约500万元。 2.3 工期 工期:3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结算价款的2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80%,工程交工验收满二年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3年5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 级(含A 级暂定)及以上;且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须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具体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在“诚信宿迁”首页“宿迁市信用机构备案管理专栏”中查询),报告分值不得低于65 分,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013年5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5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二级公路(含)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交竣工时间、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利民大厦 地 址:宿迁市康庭茗苑32-402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 223800 联系人:张爱波 联系人: 吴浍青 电 话:0527-80909826 电 话: 0527-84508185 8.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 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具体报名程序为:(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斤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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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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