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河南-许昌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1.15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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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许昌许昌卷烟厂规模化异地供丝配套烟丝箱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许昌,所属行业分类:中烟,招标代理: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XCJYC-SB-2018-02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YC-SB-2018-020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规模化异地供丝配套烟丝箱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规模化异地供丝配套烟丝箱购置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烟丝箱:1210个,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移交、配合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6交货期(设备供货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时可自报最短供货期)内中标方具备第一次设备供货条件,供货数量为80个,收到投标方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日将货物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2)第一次设备供货完成后,中标方根据招标方针对第一次供货货物提出的货物质量修改意见进行改进,并在修改意见发出后30天内中标方具备第二次设备供货条件,供货数量为200个,收到投标方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日将货物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3)第二次设备供货完成后,中标方根据招标方针对第二次供货货物提出的货物质量修改意见进行改进,并在修改意见发出后45天内中标方具备第三次设备供货条件,供货数量为930个,收到投标方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日将货物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2.7交货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指定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一份(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应按附件内容及格式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2楼1201室(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南1单元);
4.3报名携带的资料(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供货业绩合同;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符合附件格式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4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东湖宾馆七楼明德厅(郑州市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汇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部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8639717603
邮 箱:849819315@qq.com
监督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纪检监察部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杜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87520522
邮 箱:zjlzbdl@126.com
附件:书面声明格式
书面声明
致: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