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南通招标网 > 正文
江苏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平板应答器采购询价项目
2018-11-17 01:11:2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 招标业主/代理: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加入时间:  2018.11.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平板应答器采购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决定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小海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询价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小海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询价

项目编号:NTKFQXJ20181112001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6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录播教室设备 二套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获取方式: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20171221/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刘工4009980000)

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若无回执,采购人可拒绝其投标文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四、询价时间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112214:00:00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3第二开标室

五、成交方式

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范围内需有的项目采购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录播教室建设的经验,需提供一个201510月份之后的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录播教室业绩(提供备案过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2.3递交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4 1)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50017075416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3、本项目中的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人所投品牌非建议品牌的,其档次不得低于建议品牌,同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提供以下资料:由相关权威机构针对本次招标采购而出具的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竞标产品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生产许可证。①②③项出具材料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厂家红章。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二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八、联系人:曹丽    联系电话:0513-81196002

九、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51017660。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112

 



关键字:其他,江苏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