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采购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6,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2018年平阳县县本级送戏下乡服务项目合同公示,所属区域:浙江-温州-平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采购,中标商:中标金额,中标金额:,招标编号:PXCG201811080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采购
二.项目名称: 2018年平阳县县本级送戏下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PXCG20181108028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单一采购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4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8年11月9日
八.中标结果: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单价最高限价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2018年平阳县县本级送戏下乡服务项目(标段六) |
1 |
57.7万元 |
0.55万元/场 |
(中标单位:缙云县碧林婺剧团 地址:缙云县新建镇七旬村皂川自然村106号) |
55000元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林金涛(组长)、马宏伟、林彦哲
十.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100698
2、财政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9763;传真:0577-63889959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39577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