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颐和花园安置房前期物业公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采购业主: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YQZFC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受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颐和花园安置房前期物业公开选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颐和花园安置房前期物业公开选聘
项目编号:HYQZFCG-招标-J201803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最高限价:人民币320万元/年
(2)本次招标是颐和花园安置房前期物业公开选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 根据采购人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淮安市外企业须经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科备案。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6)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11)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公告期限:2018年12 月 7 日- 2018年12 月13 日
咨询人:张乃林 电话:18952346760
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更正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 12月 28 日14: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曹阳 电话: 15950379238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开标前到304室(财务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HYQZFCG-招标-J2018030)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财务室电话: 0517-80859020 杨会计
(2)履约保证金:
①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② 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③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5298677740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张乃林 电话: 18952346760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曹阳 电话: 15950379238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17号
邮编:223300
2018年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