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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07 02:41:2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丰台区 招标业主/代理: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2.06 截止时间: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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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7,截止日期:2018-12-2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丰台区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丰台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HGC-201853-ZBGPSMC0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A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1853-ZBGPSMC0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

1. 招标条件

本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0 万元,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包括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普安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义龙新区2015年万屯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拟建住宅、商业街、社区中心及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5595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97950平方米,地下面积58000平方米,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地处于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工业园区龙泉片区,距离玉溪市23公里,距离玉溪江川区5公里。规划用地296.54亩(197691.93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136385.66万元;玉溪合续环保设备生产基地:总用地面积6439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962.79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17619.1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6和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中国住建部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房建建设。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住建部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制造商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被中国住建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须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本项目代理商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住建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1《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07日09 时00分到2018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通号 A 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7. 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上发布。

7.2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  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三个项目工程主要物资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

7.3.1物资名称:给排水;包件划分:全线三个包件;包件号:PA-GPS、WT-GPS、YX-GPS;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大中型房建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纪检电话。纪检电话:010-8306822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大道1388号浏阳河堤东商务楼2号栋

联系人:贺小军

电话:17773178158

电子邮件:6647505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谢禹

电话:18910065710

电子邮件:zxkz_crsc@126.com



关键字:设备,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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