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崇川区国胜竖河、幸福河等五条河道贯通整治工程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崇川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编号:B320601031800009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崇川区国胜竖河、幸福河等五条河道贯通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099 | 项目名称 | 崇川区国胜竖河、幸福河等五条河道贯通整治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099001001 | 标段名称 |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2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川区国胜竖河、幸福河等五条河道贯通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行审批[2018]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总长度约1130米,幸福河贯通及整治总长度约152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81万元 2.1.4工期要求: 1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竣工日期: 2019年5月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 12月11 日 9 时30分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 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邮 编: 邮 编:226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小李 电 话: 0513-55082235 电 话:0513-85920810-803 传 真: 传 真:0513-8710109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
2018 年 12 月 11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川区国胜竖河、幸福河等五条河道贯通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行审批[2018]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幸福河贯通及整治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国胜竖河贯通及整治一期总长度约1130米,幸福河贯通及整治总长度约152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81万元 2.1.4工期要求: 1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竣工日期: 2019年5月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 12月11 日 9 时30分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1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 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邮 编: 邮 编:226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小李 电 话: 0513-55082235 电 话:0513-85920810-803 传 真: 传 真:0513-8710109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tgs1101@126.com
2018 年 12 月 11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