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2,截止日期:2018-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食堂物资配送预选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代理: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SZRQ2018-WZ-G-069,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食堂物资配送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RQ2018-WZ-G-069
二、招标项目需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所需的食堂物资配送预选供应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壹元整(¥1.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要求:
(一)、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03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03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05卫生标准;镇江香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白砂糖国家标准GB 317-2006);绵白糖(绵白糖国家标准GB 1445-2000);
7、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8、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9、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二)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调味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街道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 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街道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街道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街道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4、配送品牌要求:
食材类别 |
食材品牌 |
肉类 |
雨润、双汇、青莲、中粮(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
食用油(非转基因) |
金成、福临门、金龙鱼(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
调味品 |
海天、李锦记、太太乐(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
冷冻品 |
大成、成达、六和、凯牧(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
豆制品 |
艺杏、祖名、日和(不低于上述档次品牌) |
水产 |
本地基地(优选) |
蔬菜 |
本地基地(优选) |
禽蛋 |
菜场 |
南北干货 |
菜场 |
其他 |
注:优惠折扣率按百分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八、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1+浮率)。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3、 各投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报出针对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4、若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成交单位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单位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经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员工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度满意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街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6、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综合满意率85%(试用期暂定为80%)为服务方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85%时,第一次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责令整改及处罚,按满意度相应分值扣除相应采购费用。当满意率<70%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服务方制定整改计划并在一个月内限期改正并处罚,对于二次及以上或无法限期改正的或当连续二次综合满意率<60%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以上调控处罚金额双方协商确定,金额每1%的费用次不少于200元(中标后双方可协商确定)。
7、因重大责任事故,取消配送资格的供应商,不得继续为采购方提供所有物质的配送,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为避免采购方用餐情况发生中断,则由预中标排名第二顺位的供应商继续提供食堂物质配送,以保证采购方正常用餐情况。
九、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谈判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十、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2日9:00-9: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9: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276332/67318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C栋2201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陆宇末
联系电话:6596371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1号
十三、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卞玥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66565137
十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