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编号:南铁商招【2018】1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评审结果公示
(招商编号:南铁商招【2018】11号)
各竞商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期车站商业网点招商(招商编号:南铁商招【2018】11号)(第25-39包件)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招商、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商候选人 |
26 |
厦门南铁光华文化有限公司 |
29 |
厦门兴航实业有限公司 |
30 |
上海悦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1 |
江西省晋丰厚贸易有限公司 |
33 |
江西省晋丰厚贸易有限公司 |
36 |
南昌未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7 |
厦门南铁光华文化有限公司 |
38 |
江苏华铁商贸有限公司 |
25、27、28、32、34、35、39 |
流标 |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竞商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0791-87027068、8702352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