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2,截止日期:2019-0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房屋出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8-115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出租项目组织公开竞价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承租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出租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8-115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3包:承租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
包号 |
房产名称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每年租金最低评估价(元) |
备注 |
1 |
便利店 |
32 |
3-5年 |
38000 |
低于评估价的报价无效 |
2 |
商铺东、西 |
763.66 |
1611000 |
||
3 |
法医楼商铺 |
52.39 |
8000 |
2、项目概述:现将太原市钟楼街61号原省高院旧址的4处闲置房屋出租,出租面积848.05平方米。
四.参与投标的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承租人购买竞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自然人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自然人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函(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承租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竞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竞价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整(竞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日下午15:00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19年01月3日下午15:00
2、竞价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承租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88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351-60163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侯丽娟,薛珊
电话:0351-2021630
十、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