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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连云区法院警务保障安保服务项目的公告
2018-12-15 01:2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招标业主/代理: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12.14 截止时间:  2018-12-20

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5,截止日期:2018-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法院警务保障安保服务项目,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320702-F-,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连云区法院警务保障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连云区法院警务保障安保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区法院警务保障安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320702-F-201812002

2.3地    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院内。

2.4资金情况:已落实。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范围:警务保障安保服务(包括监控室装饰装修及全楼监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7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本次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设备必须能够无缝接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现有视频平台,通过视频平台要能对监控摄像头实现管理(命名、改摄像头IP、改监控摄像头参数等),不能出现其它未知兼容性问题。

2.9招标控制价: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或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企业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6月-2018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报名时出具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

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

8.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

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在建及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但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监控改造,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意事项:

1.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投标、禁止建筑企业违规出借资质。如果发现有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企业违规出借资质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2.投标单位中标后禁止分包和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查处。

四、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投标报价+其他综合性打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报名:(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1)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供应商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陆“供应商系统”,进入“交易乙方”,在“交易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如项目存在多个分包,供应商须进行所参加的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12 月20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7时30分;

(3)磋商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磋商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书面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上午9:00。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仟元整(电汇或网银转账),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其他

1、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投诉事项按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2956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加红      联系电话:15151263699/1806136809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关键字:法院,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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