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2019年至2021年度市场监管辅助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至2021年度市场监管辅助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告知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4)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查询截图);5)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至2021年度市场监管辅助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18-17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S-2018-0642)
3、预算编号:05-18-60846010,05-18-608470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至2021年度市场监管辅助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属于一招三年类预算)
7、采购预算金额:11930000.00元(国库资金:1193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18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25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7)近3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告知函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18 15:00:00至2018-12-25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1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无疑问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川中路880号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 | |
邮编:200072 | 邮编:200070 |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人:翟文娟 | |
电话:56657070 | 电话:62373200 | |
传真:56657070 | 传真:021-62373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