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本溪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其“肉丘坟”修缮工程施工,所属区域:辽宁-本溪-溪湖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招标编号:21050120180327131503,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50120180327131503 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为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其“肉丘坟”修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其“肉丘坟”修缮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北山顶; 4、投资规模:项目估算额约20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5、计划工期: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0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其“肉丘坟”修缮工程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通过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核。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需具有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接不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7、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缺一不予受理,以上原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8 年12月22日,每天8:00-16:00时,(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报名;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0日-2018 年12月24日,每天8:00-16:00时,(双休日不休息);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8号 联系人:孙兆海 电话:18904141919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洁、白兰 联系电话:024-43880997、15741415877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