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清新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南,采购业主: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文件售价:4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新园项目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由湘发改投资[2017]1185号文、湘发改投资[2018]212号文),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清新园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泉塘街道漓湘路以北、东七路以东。
2.3 规模:清新园建设项目由四部分建筑组成,分别为一区综合楼及南入口广场、武警勤务楼及其队列训练场、一号留置楼、二号留置楼。其中:一区综合楼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775.00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面积4749.00平方米),建筑高度16.20米;武警勤务楼为地上九层(建筑面积10078.00平方米),建筑高度40.90米,属一类高层建筑,是武警和公安陪护宿舍及其配套辅助用房;一号留置楼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8665.00平方米),建筑高度19.95米,为办案业务用房;二号留置楼地上五层(建筑面积8751.00平方米),建筑高度19.95米,为办案业务用房;其余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4135.00平方米,工程总概算39814.70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清新园项目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体要求: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3.4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5.2采用现金提交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100399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2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2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开标时间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10时00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0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12.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友谊路52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601687
代建单位: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65号
联系人:刘星星
联系电话:13907312706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层
联系人:聂艳君、周异、粟智超
电话(传真):0731-84169657/0731-84169656(传真)
邮箱:31248937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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