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路镇家门口服务提质增能试点村(新星星火)的招标公告
2019-01-19 01:1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1.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家门口服务提质增能试点村新星星火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曹路镇家门口服务提质增能试点村(新星星火)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2)本市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或同一项目;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路镇家门口服务提质增能试点村(新星星火)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17-138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19-01-006)

3、预算编号:01-19-z999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室内装饰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55938.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255938.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18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5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4. 注册建造师证书;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8 18:00:00至2019-01-25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进行现场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报价。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2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29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递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01月25日止。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春路38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
邮编: 201209 邮编: 201206
联系人: 朱爱华 联系人: 王瑶
电话: 15900732052 电话: 18964658891
传真: / 传真: 021-58458921

 

关键字:其他,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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