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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梅富路(锦梅路S20)道路新建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19 12:2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闵行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1.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梅富路锦梅路S20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梅富路(锦梅路S20)道路新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其以上(或综合资质);(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资格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本市有固定服务场所;(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梅富路(锦梅路S20)道路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14-11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47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建道路长约542米。规划红线宽度:锦梅路-韩泗泾段为20米、韩泗泾-S20段为30米。实施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新建跨越韩泗泾、外环绿带河等两座桥梁,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梅富路

6、交付日期:24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264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264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19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1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5,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须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原件的扫描件)4、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文件(如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明、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9-01-19至2019年01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上海市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5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9 09:00:00至2019-01-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9-01-19至2019年01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上海市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5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2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2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斜土路1223号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签收回执单(加盖公章)(3)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4)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6)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联系招标代理签收投标文件需在工作时间内容(工作日每天9:00-17: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莘浜路383号 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邮编:201199 邮编:200032
     联系人:褚萃中 联系人:齐文俊
     电话:64886920 电话:51712380
     传真:64886920 传真:51712207-541

 

关键字:道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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