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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019-01-22 12:3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 招标业主/代理:  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1.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5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2559 项目名称 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2559001001 标段名称 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8日
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
公告信息

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255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迎宾大道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946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其中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要求: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2.1.6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方整理、地形处理、园林绿化等)。

设计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完工验收合格意见书签订之日为准)起养护两年】、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1.7 付款方式:

(一)第一次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50%,支付已完成合同价款的60%;

(二)第二次付款: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60%;

(三)第三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70%;

(四)第四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80%;

(五)第五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2项目负责人资格:

4.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申报表为准)。且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4.2.2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申报表为准为准)。

且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施工负责人与总承包(EPC)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满足其中一个要求即可):

a、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b、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 22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月 28日 17 时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 年 2 月 22 日 09时 30 分;6.2 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 号“便民方舟”2 号楼 11 层);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联系人:臧玉纯    联系电话:0527-843879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8号

联系人:袁帅      联系电话:13815770297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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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255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迎宾大道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946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其中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要求: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2.1.6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高速连接处景观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方整理、地形处理、园林绿化等)。

设计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完工验收合格意见书签订之日为准)起养护两年】、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1.7 付款方式:

(一)第一次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50%,支付已完成合同价款的60%;

(二)第二次付款: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60%;

(三)第三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70%;

(四)第四次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付至已完成合同价款的80%;

(五)第五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2项目负责人资格:

4.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申报表为准)。且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4.2.2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申报表为准为准)。

且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施工负责人与总承包(EPC)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满足其中一个要求即可):

a、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b、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 22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月 28日 17 时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 年 2 月 22 日 09时 30 分;6.2 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 号“便民方舟”2 号楼 11 层);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联系人:臧玉纯    联系电话:0527-843879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8号

联系人:袁帅      联系电话:13815770297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景观,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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