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川县招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灵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川县招商局,招标编号:GLZC2019-C3-09010-GXJH,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招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C3-09010-GXJH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招商推介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可以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年1月7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01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年01月30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250元。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供应商应于2019年02月02日9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02月02日9时30分止(截标时间),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6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02月02日9时至9时30分。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及盖章的PDF格式各一份;
(4)投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招商局
地址:灵川县银渠路48号
联系人及电话:苏军荣,0773-68260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联系电话:0773-2829198,传真:0773-2829198
3、监督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