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车辆维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大同,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HBXJDT2019ZFCG0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BXJDT2019ZFCG001
二、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车辆维修。
2.服务范围及具体要求: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7辆,合计21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
5.开户许可证
6.“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报价人查询结果应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磋商文件发售期间为准;
7.如报名人是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2套备案,须携带原件查验。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
(北京时间8:00-12:0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云路东侧理想大厦写字楼8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22日9时00分
2.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云路东侧理想大厦写字楼805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2月22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云路东侧理想大厦写字楼805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53528386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52-5338186,15383520717
十.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