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2018年...,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614,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614 | 项目名称 | 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614001002 | 标段名称 | 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二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2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2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614001002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的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泗发改投【20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卢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泗阳县卢集镇桂咀村洪泽湖堤外300m可复垦坑塘面积约355.03亩,土方外购及回填约218037.87立方米,卢集居委会可复垦坑塘面积约242.22亩,卢集居委会土方外购及回填约154307.66立方米等。包括清退圩区内鱼塘、农田及土埂、淤泥,疏浚部分河道、开挖部分通湖通道,对排泥场、堤防、保护范围线、蓄水范围线进行调整,沿湖布设生态修复带等。总投资额约850万元。 2.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经市、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桂咀村洪泽湖堤外300m可复垦坑塘面积约355.03亩,桂咀村土方外购及回填约218037.87立方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价:4378200.43元,控制价:4378200.43元; 第二标段:卢集居委会可复垦坑塘面积约242.22亩,卢集居委会土方外购及回填约154307.66立方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价:3098497.81元,控制价:3098497.81元。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二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4.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4.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 其它要求。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 年9 月4 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3.1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8万元,二标段:6万元。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4日 09:00至2019年02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2月1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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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614001002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的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泗发改投【20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8年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洪泽湖退圩还湖新增耕地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卢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泗阳县卢集镇桂咀村洪泽湖堤外300m可复垦坑塘面积约355.03亩,土方外购及回填约218037.87立方米,卢集居委会可复垦坑塘面积约242.22亩,卢集居委会土方外购及回填约154307.66立方米等。包括清退圩区内鱼塘、农田及土埂、淤泥,疏浚部分河道、开挖部分通湖通道,对排泥场、堤防、保护范围线、蓄水范围线进行调整,沿湖布设生态修复带等。总投资额约850万元。 2.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经市、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桂咀村洪泽湖堤外300m可复垦坑塘面积约355.03亩,桂咀村土方外购及回填约218037.87立方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价:4378200.43元,控制价:4378200.43元; 第二标段:卢集居委会可复垦坑塘面积约242.22亩,卢集居委会土方外购及回填约154307.66立方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价:3098497.81元,控制价:3098497.81元。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二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4.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4.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 其它要求。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 年9 月4 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3.1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8万元,二标段:6万元。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4日 09:00至2019年02月2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2月1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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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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