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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
2019-02-15 17:36: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宁波 招标业主/代理: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加入时间:  2019.02.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2.1项目概况:为解决自贸区离岛片区油品储运贸易基地、甬舟铁路、中澳现代产业园、航空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配套码头的规划符合性问题,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已于2018年初启动《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港口法》和《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港口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及深度要求。因此为配合总规调整工作的开展,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环评主要包括《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所涉及的衢山港区黄泽作业区和鼠浪湖东部作业区、金塘港区、沈家门港区朱家尖作业区的环评报告编制和环境现状监测调查。

2.3工作内容:(一)环评报告编制:包括:1.收集环评所需要的规划区域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情况;2.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空气、噪声、海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作出分析评价;3.对规划范围内规划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预测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4.提出规划项目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管理要求;5.对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6.编制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从环保角度明确给出项目总结性的环评结论。(二)环境现状监测调查:包括:1.陆域环境空气现状调查;2.陆域声环境现状调查;3.海域环境现状调查;4.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2.4研究成果和工期:最终形成《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报批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18日~2019年222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10F

联系人:丁磊

电话:0580-2067290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中昌国际大厦1909室

联系人:徐王舒妮

电话:0580-2166320

传真:0580-2166379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企业业绩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审查意见文件的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审查的港口(或港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注:1、业绩证明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和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上述资料无法反映项目主要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审查意见文件的日期为准

2、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自2014年1月1日(以审查意见文件的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审查的港口(或港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

自有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和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或职责)的,应提供项目委托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审查意见文件日期为准。

3、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人员参加社保(2018年12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证明(2018年12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履约信誉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关键字:其他,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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