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玉带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大石坝组团G17-2/04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项目(第三次)(18C0063)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江北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采购业主: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招标编号:JBZFCG-FS-CS-2018-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玉带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大石坝组团G17-2/04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项目(第三次) | ¥330,000.00 | 1 | 次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甲级资质(进入重庆市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名录甲类)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2月14日 至 2019年2月27日 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2月27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2月27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2月27日 15: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玉带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任 静
采购人电话:67052893
采购人地址:江北区鸿恩寺公园大门前行200米。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204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06室
十二、附件玉带办—大石坝组团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第三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