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来凤县中心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健康管理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来凤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来凤县中心医院,招标编号:HBHD-LFZB-2018-01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凤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来凤县中心医院健康管理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BHD-LFZB-2018-016
二、 项目名称:来凤县中心医院健康管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
招标 分包 |
医疗器械名称 |
数量 |
拦标价 (万元) |
包1 |
台式彩超 |
1 |
70 |
包2 |
乳腺血氧功能成像系统 |
1 |
73 |
裂隙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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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工作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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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骨密度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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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动脉硬化检测装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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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血压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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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143 |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选择两个包投标,但相应包号的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制、分开封装。
四、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成签字手续后首付80%,满第二年付10%,满第三年付尾款10%。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为从事所投产品生产或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则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文件精神,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一人代表多家企业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七、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机械厂酒店路口右侧第1栋2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1日9时(0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九、 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1日09:00时
开标地点: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中心医院
联系人:向晖
联系电话:189072625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中路49号
联系人:储思成
电话:18695016676
邮编:4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