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交警中队执勤营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9第7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交警中队执勤营房改造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审批(2018)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交警中队执勤营房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水城路以北,东二路以西;
工程内容:地面、内墙、吊顶重新装修,卫生间装修,室内门更换,外墙刷真石漆,院内场地改造,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等配套建设,总改造面积约4722.2平方米。
计划投资:施工331.98万元;
计划工期:18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2000余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地面、内墙、吊顶重新装修,卫生间装修,室内门更换,外墙刷真石漆,院内场地改造,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等配套建设,总改造面积约4722.2平方米;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和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招标文件(dyjs.dongying.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黄河路220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46-7175517 电 话:0546-7086062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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