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中州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偃师,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偃政采【201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中州路两侧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中州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中州路两侧绿化工程
2.2 审批编号:偃政采【2018】337号
2.3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9】013号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667917.00元
2.7 最高限价金额:1586500.00元
2.8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的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7年(含2017年)的审计报告)。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并加盖公章,且随时可查);
3.7、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
联系人:海 波 电 话:0379-67552003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系人:陈熠晗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2019年2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