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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关于2019年吴中高新区监控设施维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03-19 01:0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苏州-吴中区 招标业主/代理:  /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3.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苏州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2019年吴中高新区监控设施维护项目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YZX2019-WZ-T-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19年吴中高新区监控设施维护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编号:ZYZX2019-WZ-T-004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小写:186200.00元整)

三、项目名称:2019年吴中高新区监控设施维护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谈判采购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响应单位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条件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 CA 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 CA 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 CA 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文件获取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在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 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谈判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 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3月22日13:00--13:30整

七、谈判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时间:2019年3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无最高限价;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512-65256736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118号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燕、徐峰         邮编:215000

联系电话:0512-65281866      传真:0512-65281887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38号三楼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三、吴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9381796。

十四、公告期: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需求

按照吴中高新区的统一部署及2018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政法办对辖区内监控设施进行排查,并结合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先就出现黑屏、调频、探头损坏等故障的监控设施进行维护。

序号

区域

数量

单位

1

东吴新村

50

2

聚宝苑

17

3

南门二村

36

4

龙城社区

32

5

龙桥社区

21

6

南区社区

70

7

东吴社区

45

8

迎春社区

67

9

嘉宝社区

39

10

龙西社区

64

11

水香社区

66

12

苏苑南区

44

13

苏苑北区

42

14

水香五村

34

15

吴中苑社区

41

16

月亮湾

17

17

嘉宝花园

55

18

佳运花园

12

19

兴达路

8

总计

760

注:摄像头型号:海康摄像头型号DS-2CE16A2P-IT3P(具体以现场勘查为准)

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在维护过程中发现已损坏的监控及配套设备,需及时维修且保证其能正常运行,若工期内无法修复的必须更换全新设备,全新更换设备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且性能型号不低于原设备。维修费和购置费已包含在项目中。

2、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份和该项目负责人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带至评审现场,未提供属非实质性响应)

3、响应单位自行勘踏现场。若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设备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响应单位自理。响应单位未进行现场勘察的,需为报价中所造成的偏差及错误承担责任。

4、所有设备质保至少1年,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设施维护及质保期中,若维护后仍影响使用需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市场金额≥3000元时,响应单位需与采购方沟通,更换费用不在此次报价内,若市场金额<3000元时,响应单位则无条件更换并不影响采购方使用。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响应单位应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费用由响应单位负责。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6、交付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东吴新村、聚宝苑、南门二村、龙城社区、龙桥社区、南区社区、东吴社区、迎春社区、嘉宝社区、龙西社区、水香社区、苏苑南区、苏苑北区、水香五村、吴中苑社区、月亮湾、嘉宝花园、佳运花园、兴达路)

8、采购货物的验收:项目交付后5个工作日采购方组织验收。

9、付款步骤:项目按期交付,每3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自项目交付之日起,采购人每3个月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若所有设备完好率≥90%,采购人于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若所有设备完好率低于90%,每下降5%,扣除应付金额的10%,以此类推。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合格销售发票。

B、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关键字:监控,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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