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项目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7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701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7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EPC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4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EP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2701001001 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EPC项目)已经沭发基[2019]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实验幼儿园南侧 1.2项目建设规模:装潢布展面积共1250平方米,包括吴印咸故居220平方米,八角楼(沭阳县摄影协会、吴印咸摄影作品展厅、图书分馆)800平方米,电影广场等其他附属设施230平方米。 1.3质量要求: 1.3.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本总承包合同限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含勘察设计等服务类、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全过程)。在中标后,承包人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上述项目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和节点工期等)并上报发包人审批,经审批的项目进度计划作为本项目计划工期的补充,也是对承包人的进度延误违约赔偿及考核依据。 1.5付款方式: 设计、清单完成后,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范围包含:装潢布展、安防、暖通、电影广场、智能读书吧)。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注:一体化资质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 (3)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企业提供艺术(设计)类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提供艺术(设计)类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需提供)。 4.6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9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9日 08:30至2019年4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沭阳县学院路图书馆大楼 联系人:周业忠 联系电话:138513557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建设大厦8楼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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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EP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2701001001 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沭阳县吴印咸故居装潢布展工程(EPC项目)已经沭发基[2019]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实验幼儿园南侧 1.2项目建设规模:装潢布展面积共1250平方米,包括吴印咸故居220平方米,八角楼(沭阳县摄影协会、吴印咸摄影作品展厅、图书分馆)800平方米,电影广场等其他附属设施230平方米。 1.3质量要求: 1.3.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本总承包合同限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含勘察设计等服务类、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全过程)。在中标后,承包人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上述项目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和节点工期等)并上报发包人审批,经审批的项目进度计划作为本项目计划工期的补充,也是对承包人的进度延误违约赔偿及考核依据。 1.5付款方式: 设计、清单完成后,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范围包含:装潢布展、安防、暖通、电影广场、智能读书吧)。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注:一体化资质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 (3)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企业提供艺术(设计)类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提供艺术(设计)类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需提供)。 4.6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9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9日 08:30至2019年4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沭阳县学院路图书馆大楼 联系人:周业忠 联系电话:138513557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建设大厦8楼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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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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