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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的招标公告
2019-04-20 01:0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虹口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4.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虹口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419-32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ZC2019041)

3、预算编号:00-19-4202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设置了安保值班室、自助立案大厅、调解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法庭等业务场所,根据实际防范需求及高院提出的新要求,采购一套安防监控设备。(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附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可交付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902500.00元(国库资金:1902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4-19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26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4月19日16:30至2019年4月26日16: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报价人需按以下步骤进行报名:步骤一: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步骤二:供应商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中上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1套,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购买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09 09:4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09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层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4月26日止。2、 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衡路988号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
邮编: 201203 邮编: 200081
联系人: 李丹 联系人: 徐婧懿
电话: 58951988 电话: 13816680217
传真: 38860085 传真: 66298211

 

关键字:监控,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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