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长宁区2019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长宁区,所属行业分类:桥梁,招标代理: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的查询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行贿”关键词)(4)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长宁区桥梁检查检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423-37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9-2219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相关规范及路政局行业要求制定双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对长宁区区域内的桥梁进行检查,提供详细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输入SIMS及BMS。
5、交付地址:长宁区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元(国库资金:9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4-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4.相关资质(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 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6. 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的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行贿”关键词)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28 16:00:00至2019-05-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9年04月28日至2019年 05月 0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审核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费500元。★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1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13 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公司(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投标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3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函(加盖公章)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05月07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致电确认,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787号 | 地址: | 愚园路1203弄45号 |
邮编: | 201103 | 邮编: | 200050 |
联系人: | 朱丽娟 | 联系人: | 陆海荣 |
电话: | 62787030 | 电话: | 62103825 |
传真: | 62787030 | 传真: | 62136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