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仁和区福田镇塘坝村偏岩子组至阳桥箐组连接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攀枝花-仁和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5.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攀枝花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仁和区福田镇塘坝村偏岩子组至阳桥箐组连接道路硬化工程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攀枝花-仁和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510411201900008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仁和区福田镇塘坝村偏岩子组至阳桥箐组连接道路硬化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11201900008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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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09 17:34 |
采购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仁和区福田镇,联系方式:张女士,1898232989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3层14.15.16号,联系方式:张女士,1898232989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13198616025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竞磋人须提供“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5-10 10: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5-16 18: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东区机场路330号(财智中心20楼)获取。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东区机场路330号(财智中心20楼)获取。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5-27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5-27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5-27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2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25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收款单位: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仙桥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446 4080 5012 1442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于磋商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前扫描发至邮箱343803371@qq.com;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实际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现金方式缴纳;供应商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及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不能 前来参与投标,否则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
预算金额(元) |
1271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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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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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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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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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道路,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