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1,截止日期:2019-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昌平区[昌平]沙河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 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M-00004269,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02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沙河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沙河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M-000042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项目联系电话:15601341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东
联系方式:赵杰、61705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博招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涛、156013418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名称:沙河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沙河高教园一期C区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预算金额:753.989209万元
5、建筑面积(规模):2670.86㎡
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及采暖等拆除工程,建筑、装饰、室外电梯、采暖、电气、给排水、空调等新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4、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3.9892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采用资格预审,少于等于7家时,资格审查方式改为资格后审。只有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文件
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6号416室。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8)外地企业报名还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公告期内的记录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本次公告时限: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