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江津区妇女联合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江津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项目19C0354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江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妇女联合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摸清蔡家镇1个村、柏林镇2个村的三留守人员及建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并组织其开展留守妇女双学双比技能竞赛、老人守望志愿服务、儿童家庭教育、心理辅导、人居环境整治、卫生习惯养成、集体过节等活动。
(三)实施要求
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当前工作中心,组织三留守人员、建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开展培训、辅导、竞赛、评选、节庆等各类活动不少于20场,每场次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引领三留守人员转变观念、提升技能、增强信心。
同时,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服务档案;通过微博、微信及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活动开展动态。
(四)实施时间:2019年6月—2019年9月。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5月16日 至 2019年5月25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1.线上网站获取:重庆市政府采购网。\n2.线下实地获取:江津区妇女联合会409办公室(江津区滨江新城西江大道北侧妇女儿童中心4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7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5月30日 18: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妇女联合会409办公室(江津区滨江新城西江大道北侧妇女儿童中心4楼)。
十、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6月3日 14:30
磋商地点:江津区妇女联合会406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妇女联合会
采购经办人:孙敏
采购人电话:81220672
采购人地址:滨江新城江津妇女儿童中心
十二、附件江津区妇联 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