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8,截止日期:2019-05-30,公告主要内容为:朝阳区[朝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小关街道后勤服务保障-机关食堂外包竞争性磋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代理: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建招[2019]043政,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小关街道后勤服务保障-机关食堂外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小关街道后勤服务保障-机关食堂外包
项目编号:建招[2019]043政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达
项目联系电话:010-87163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院13号楼小关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工 159103409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达 010-871633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号楼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小关街道后勤服务保障-机关食堂外包
(2)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小关街道办事处
(3)项目地点:朝阳区小关街道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94.3万元
(6)项目编号:建招[2019]043政
(7)本项目标段划分(如果有) /
(8)采购范围: 负责管理小关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及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采购食材,制作餐食,保证提供优质的食堂餐饮服务等内容。
(9)服务期限:一年
(10)其他 /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活动;(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二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3:30 至 2019年05月3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1栋二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磋商报名,供应商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并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开具的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7年或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达
项目联系电话:010-8716332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