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萍乡[芦溪县]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第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萍乡-芦溪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编号:芦购2019F00018889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第一期)项目监理等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芦购2019F000188893-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第一期)监理采购(第二次) |
1 |
项 |
监理范围包含基础硬件、数据中心、城市大数据支撑平、城市营运指挥中心平台、智慧应用系统、专用设备、机房装饰装修、系统集成、电力系统监理等智慧城市系统建设全过程监理。 |
97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7.2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信誉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六)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9)条有效合格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5)提供2018年10月~2019年3月份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9)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竞标人可从2019年5月20日起到2019年5月24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现场缴纳。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5月28日14时00分,磋商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9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具体操作见:http://www.jxsggzy.cn/web/xwzx/007002/20190225/57730f17-ebb6-4e4b-a87d-edc0b6e1fcb3.html。
3、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疑议,请致电:国泰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十)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799-7551301
2、代理机构名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3006298521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对面319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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