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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嘉黎县2017年拉日第一安居城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2019-05-18 12:51: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那曲-嘉黎县 招标业主/代理:  嘉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嘉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那曲嘉黎县2017年拉日第一安居城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那曲-嘉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嘉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HZB-JLPHQ-190201-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嘉黎县2017年拉日第一安居城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JLPHQ-190201-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黎县发改委以嘉发改【2019】0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42219021601130。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嘉黎县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嘉黎县2017年拉日第一安居城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9584.66平方米,其中1#楼6256.06平方米;2#楼6256.06平方米;3#楼11042.48平方米;4#楼3591.39平方米;5#楼3591.39平方米,6#楼5417.11平方米;7#楼3591.39平方米;8#楼4170.45平方米;9#楼4170.45平方米;10#楼6288.40平方米;11#楼5394.64平方米;12#楼2367.03平方米;13#楼2367.03平方米;14#楼2367.03平方米;15#楼2713.75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三标段:3#楼、10#楼、13#楼、14#楼、15#楼建筑、装饰、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5月17日至5月23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6本项目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电梯等)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7.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8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岗仁国际南塔17楼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 13989988668、13398016513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关键字:其他,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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