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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工程总承包
2019-05-18 17:2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软件,招标代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JB1901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B190124 项目名称 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
标段编号 AJB190124-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5月24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编号: AJB19012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18]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软件园内,北至新科四路,南至浦泗路,东至相邻空置地块,西至创业北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090平方米。新建研发大楼,地上22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95平方米,建筑高度99.5米;新建停车楼建筑面积20384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4749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小于40%。
        2.1.3合同估算价:约24556.56134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5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5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地下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本项目属于方案设计完成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8幢2楼,联系电话:1570559352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5、类似业绩要求:
        5.5.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5.6、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5.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5、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6.6、申请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6.1、初步设计文件(24分)
        6.1.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1.8、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6.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工程业绩(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得1.6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得1.4分。(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2分。
        备注:(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初步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后平均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按A4纸张数量计取,每超过1页扣0.1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初步设计文件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优先的单位。
        (6)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有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评委8人。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专业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共同负责评审,资格审查和商务标由9个评委共同负责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由技术标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共同负责评审,经济标由经济评委共同负责评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5月17日19时37分到 2019年5月24日19时37分为止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存储介质使用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丽景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部长
        招标人联系方式:025-58895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8幢
        联 系 人:张唐
        电 话:025-84711656、1570559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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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编号: AJB19012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软件园光电研发中心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18]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软件园内,北至新科四路,南至浦泗路,东至相邻空置地块,西至创业北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090平方米。新建研发大楼,地上22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95平方米,建筑高度99.5米;新建停车楼建筑面积20384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4749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小于40%。
        2.1.3合同估算价:约24556.56134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5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5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地下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本项目属于方案设计完成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8幢2楼,联系电话:1570559352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5、类似业绩要求:
        5.5.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5.6、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5.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5、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6.6、申请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6.1、初步设计文件(24分)
        6.1.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1.8、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6.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工程业绩(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得1.6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得1.4分。(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数据,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的其他有效材料(如设计蓝图、设计备案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2分。
        备注:(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初步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后平均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按A4纸张数量计取,每超过1页扣0.1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初步设计文件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优先的单位。
        (6)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有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评委8人。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专业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共同负责评审,资格审查和商务标由9个评委共同负责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由技术标评委(包括招标人代表)共同负责评审,经济标由经济评委共同负责评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5月17日19时37分到 2019年5月24日19时37分为止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存储介质使用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丽景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部长
        招标人联系方式:025-58895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8幢
        联 系 人:张唐
        电 话:025-84711656、15705593526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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