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21033600002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210336000026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210336000026002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5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5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通扬河北郊生态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的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安装、幕墙、给排水、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内外消防、暖通、人防、智能化系统、强弱电系统、楼宇亮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及相应的室外配套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不含市供电、市供水、市燃气部门施工的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28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585 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 0.90 %。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1.0 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7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10其它要求:(1)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承诺书。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19 年 5 月 20 日到 2019 年 5 月 31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31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其他事项10.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1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吉训忠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18112286301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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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通扬河北郊生态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凤栖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的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安装、幕墙、给排水、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内外消防、暖通、人防、智能化系统、强弱电系统、楼宇亮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及相应的室外配套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不含市供电、市供水、市燃气部门施工的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28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585 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 0.90 %。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1.0 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7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 3.10其它要求:(1)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承诺书。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19 年 5 月 20 日到 2019 年 5 月 31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31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其他事项10.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1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吉训忠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 话:18112286301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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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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