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访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访客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7、投标人与采购人、潜在的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访客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27-305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375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一、人脸识别系统1 人员卡口智能摄像机2 镜头3 支架4 视频管理服务器5 摄像机授权6 存储阵列7 人脸比对分析主机8 设备安装费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具体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366400.00元(国库资金:366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2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0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资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29 10:00:00至2019-06-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会议室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料。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8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18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自行携带手提电脑。本次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 |
邮编:201102 | 邮编:300020 | |
联系人:曹颖莺 | 联系人:秦晓庆 | |
电话:64120000-2072 | 电话:18721095027 | |
传真:64120000 | 传真:6283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