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鞍钢联众2019年下半年外购铬铁天津港至厂内运输项目,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9060404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联众2019年下半年外购铬铁天津港至厂内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采购的鞍钢联众2019年下半年外购铬铁天津港至厂内运输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联众2019年下半年外购铬铁天津港至厂内运输项目 2、招标编号:AB201906040415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184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甲乙双方核对费用金额,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可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当月挂帐(每月18号前收到的发票,挂当月账,每月18号及以后收到发票,挂次月账),挂账后第五个月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4. 2、供应商须提供自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若非自有经营场所则提供供应商租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 4.3、货物由天津港海运至黄埔某码头后,由黄埔某码头至鞍钢联众的汽运所需车辆为拖挂车或半挂车。供应商须确保运输车辆均已在车管所年审期限内,并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提供不少于12台所需车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若车辆为非自有车辆,则需提供与具备上述资质之运输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4.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6、提供水路、公路联运的业绩合同二份。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6-04 15:00:00至2019-06-11 13: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1日13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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