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宜春[袁州区]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土壤污染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圣宇-YZ2019-007)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袁州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圣宇,开标地点: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科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土壤污染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圣宇-YZ2019-00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治理服务区域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量(亩) |
预算金额(元/亩) |
土壤污染治理服务采购(第一包) |
圣宇-YZ2019-007-1 |
宜春市袁州区南区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 |
10000 |
60 |
土壤污染治理服务采购(第二包) |
圣宇-YZ2019-007-2 |
宜春市袁州区北区 |
10000 |
60 |
|
合计(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 |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本次项目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以单价(元/亩)进行报价,并包含货物采购及运输、税费、服务、代理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二个包中的所有包进行投标,开标现场按照第一包、第二包顺序开标和评标,投标人若已获得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资格时,将不再进入第二包的中标候选排序,以此类推,但其有效报价仍进入价格分的计算。
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1、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2、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1.1.5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1、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1、投标保证金凭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投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并单独装袋用于资格审查,同时其扫描件必须制作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2、CA数字证书: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3、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3 日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为及时通知与投标相关的变更信息,请已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1287674810@qq.com)。
1.4、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1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即2019年6月24 日17: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账户名: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508 2300 0920 1085 05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载支行;
1.5、招标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科第1开标室。投标人出席开标大会的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1.7、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投标无效。
1.8、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①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优先采购。
③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扣除。
④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以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无效。
1.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10、采购单位:宜春市袁州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高素丽 电话: 13970519820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政府办公大楼
1.11、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承前 电话:0795-8386566 18079561586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赣西汽车服务广场2栋11-12号 邮编:336400 E-mail:1287674810@qq.com
1.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zx.yichun.gov.cn/
本采购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圣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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