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成华区委员会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建设大屏展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成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6.1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成华区委员会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建设大屏展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5101082019000198,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成华区委员会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建设大屏展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8201900019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10 16:5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成华区委员会宣传部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432657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06号,联系方式:陈翠霞,028-67847898 1994081248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28-6784783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06号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9-06-11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9-06-13 16:3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9-06-11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9-06-13 16: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6-17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6-17 10:00 |
谈判时间 |
2019-06-17 10: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06号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06号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时,请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将留存相关材料备案。(供应商提供的介绍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均要加盖鲜章)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6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谈判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请标注“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北支行
银行账号:22910201040018858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①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谈判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
②保函: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如有分包,应按分包分别出具),并有详细明显的验证方法。受益人为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写明分包号)、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担保内容(即: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情形,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7.5 款)。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及有效期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未按本款要求提交保函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③为了更快的退还谈判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本采购文件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仪式结束后,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④谈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7847838 |
预算金额(元) |
31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附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一、采购备案号:20190367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028-84356267
三、本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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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