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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沿黄公路—乐城村通硬化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12 01:11: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临汾-永和县 招标业主/代理:  永和县交口乡人民政府/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永和县交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沿黄公路—乐城村通硬化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永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和县交口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SXZB2019-2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和县交口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沿黄公路—乐城村通硬化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沿黄公路—乐城村通硬化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JSXZB2019-2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建设内容:起点位于沿黄公路,终点位于乐城村,全长2.68km.

    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建设地址:永和县交口乡乐城村

    5、工期:120天

    6、预算金额:1646546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以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平台查询在以上名单中存在记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本项目公告;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以便扫描二维码);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9)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0)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人员名单且授权代表在名单中体现);

    (11)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最近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本公告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2、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4)-(12)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6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公司。

    2、时间:2019年7月9日14时30分

    3、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1室,评标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发布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公告期限: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和县交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434316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03471933


山西金生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1日

关键字:公路,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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