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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新增120院前急救车及配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3 01:1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昌平区 招标业主/代理: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6.12 截止时间:  2019-07-03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3,截止日期:2019-07-03,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昌平区[朝阳]新增120院前急救车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招标编号:CZB-0518118-7,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增120院前急救车及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增120院前急救车及配套设备

项目编号:CZB-051811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旭、连宇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576935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南段

联系方式:刘建华010-69742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旭、连宇飞576935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车辆

数量:1台

预算金额:120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3供应商所投车辆已录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4供应商所投救护车整车须通过国家3C认证;5供应商所投救护车整车或底盘车须符合北京市环保要求;6供应商所投救护车整车须有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7如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8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供应商距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费银行凭证复印件和距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会保证资金缴费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7或2018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只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上同时发布。

2.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关键字:设备,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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