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24,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024 | 项目名称 |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024001001 | 标段名称 |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6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6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024001001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已由宿豫发改【2019】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丁嘴镇,东至柴塘河,南至德高村团庄组,北至丁圩组,西至丁德线; 1.1.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2483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建设给水、供电、燃气、弱电等公用设施、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所有内容。 1.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图纸设计、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1.1.4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其中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1.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设计任务完成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后支付设计费的 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按形象进度付款):经发包人核定,主体工程封顶,付至已完工工程量的 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 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竣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建筑、结构、电气(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暖通(通风防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机房、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给水、亮化照明(路灯、景观)、室外监控、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等),以及项目申请报告、方案设计、《建设标准说明》所涵盖的所有内容)。设计【包括地质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 联系人:高杨 电话:136252546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B8栋5楼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0527-81238009
201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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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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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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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3024001001 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已由宿豫发改【2019】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丁嘴镇,东至柴塘河,南至德高村团庄组,北至丁圩组,西至丁德线; 1.1.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2483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建设给水、供电、燃气、弱电等公用设施、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所有内容。 1.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图纸设计、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1.1.4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其中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1.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设计任务完成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后支付设计费的 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按形象进度付款):经发包人核定,主体工程封顶,付至已完工工程量的 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 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以竣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丁嘴镇周夏村新型农村社区(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建筑、结构、电气(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暖通(通风防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机房、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给水、亮化照明(路灯、景观)、室外监控、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等),以及项目申请报告、方案设计、《建设标准说明》所涵盖的所有内容)。设计【包括地质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级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 联系人:高杨 电话:136252546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B8栋5楼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0527-81238009
201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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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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