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24,截止日期:2019-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房山区[房山]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厕,招标代理: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BJHT-1906-DA0256,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JHT-1906-DA02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1313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黑龙关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电话:010-603360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8131129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清单、图纸。
本项目批复预算控制金额为:210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结算评审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4.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6月24 日至2019年06月23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161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8:40 至 2019年07月0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批复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最终金额以财政结算评审为准。超过该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9】347号
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6)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投标人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名时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本采购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许可禁止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131323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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