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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港北侧(杨湾村)挡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9-07-13 12:2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湖州-长兴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7.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港北侧杨湾村挡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港北侧(杨湾村)挡墙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港北侧(杨湾村)挡墙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本工程招标范围:新建约180米浆砌块石挡墙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本工程概算投资约 65 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97 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xztb.gov.cn:8081)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xztb.gov.cn:8081),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工程开标室。

4.3 电子版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纸质及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地 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钱工

电话:0572-6122073                   电 话:18857263361

传真:/                              传 真:0572-6600892

2019年 7 月12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其他要求:无。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6

/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对该人员的要求,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关键字:工程,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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