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口岸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招标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口岸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如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口岸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编制《广西口岸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报告,2019年9月底之前编制完成。项目预算:30万元。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用条件:
(1)供应商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7)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能够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能够在采购人依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前提供。
(3)课题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含)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曾组织完成过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课题研究任务;具有组织或从事相关课题的经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提供学历、职称、相关课题研究经历等相应证明复印件。
(4)课题承担方应合理组织安排课题组成员,安排一定比例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研究人员;所有研究人员均应具备中级或高级职称;同时保证研究工作时间,确保课题研究质量。提供课题组成员名单及学历、职称、相关课题研究经历等相应证明复印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领取: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7月19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①、②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送达釆购代理机构。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人应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15时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7. 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15时整,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截标,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开标会。
8. 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24日下午15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响应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105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9. 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实施过程或者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
10. 联系事项:
(1)釆购单位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0771-8018532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9号
(2)釆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韦俊珉 联系电话:0771-2273829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771-2273318 联系人:贺丹华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0771-2203986 联系人:莫琳
邮编:53000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11.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磋商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2)代理服务费、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