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中青路207号厂房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室外管网消防泵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青路207号厂房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室外管网消防泵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青路207号厂房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室外管网消防泵房配套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1-164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804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青路207号厂房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室外管网、消防泵房配套工程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3、施工工期:60(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中青路207号
6、交付日期:60个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0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1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资质证书;2)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但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5)检察机关开具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的彩色扫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截止日为准2个月以内为有效));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12 17:00:00至2019-07-1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报名资料接受验证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2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26 10: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1705号 | 地址: | 上海市杨新路88号2号楼 |
邮编: | 201111 | 邮编: | 200126 |
联系人: | 董春燕 | 联系人: | 曾海玲 |
电话: | 64090495 | 电话: | 17317182370 |
传真: | / | 传真: | 021-58307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