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大同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大同-城区,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PCQZC-201904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二、项目编号:PCQZC-2019049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0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建议各供应商对食品抽检项目需求等进行了解,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收集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服务工期:2019年10月31日前服务需求: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检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样检测、食品的采样、运输、检测、数据等一切服务。服务地点:大同市平城区。五、服务要求
符合采购方的需求,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检测,(不少于500批次)
六、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或CMA计量认证证书(若已换新证,只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或CMA计量认证证书(若已换新证,只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7、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公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组报名。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二层215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8月 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302室)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302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刘润兵
电 话:18035280803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春鹤、王寅
电话:0352-2392056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7月18日